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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保险 - 行业资讯
老年意外险放开60岁年龄限制 险企可能面临微盈利
发布日期:2017-07-19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有关老年人保障的话题备受关注。为应对日益提高的养老、医疗等需求,作为风险管理的保险服务业开始崭露头角。近日,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老年人的专属意外险有望在全国推广。未来,60岁以上老年人居家生活和外出旅游,哪怕是跳广场舞时发生意外,均可获得保险赔偿。

日前,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表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成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原则上不设年龄上限。

    从保险责任范围来看,老年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均应纳入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产品的具体责任范围及履约要求,由承保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共同约定。

   《意见》称,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体现公益、投保自愿的原则。具体的工作要求包括政策鼓励、社会支持、优化服务、规范运作、逐步推进五个方面,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统保的相关政策;倡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为退休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承保保险公司在服务期内根据保险实际执行情况,适时增加优惠条款,积极开展老年人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等公益活动等。

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老年人群体受到的意外伤害比其他群体更高,保险公司可能面临较多的赔付情况,因此愿意提供此类保险的公司也较少。从保险公司层面出发,希望尽可能扩大承保人群,通过大数法则,实现保本微利经营。此外,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更多地关注事前的风险提示和运作的风险管理,希望能在切实保障被保险人风险的前提下,实现项目的长效健康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