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巨灾保险保障体系
发布日期:2017-07-24
来自上海的郭广昌委员介绍,自1978年改革开放,全国GDP总量已经翻了137倍。与财富快速增加相对照的是,劳合社报告分析认为,在亚洲主要市场,2004年至2011年间,中国的无保险损失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国家。
以2010年的洪水灾害为例,这场灾害影响到全国28个省,经济损失3500亿元,其中只有1-2%为受保损失。
郭广昌委员再次列举数字说,据经济学人咨询报告,2000年到2010年,中国建造的住房数量两倍于西班牙或英国的住房总量,等于日本目前的总住房存量。在所有巨灾事件中,住房是最脆弱的,而且目前还缺乏保险保障。
因此,有必要针对农村和城镇的居民住房,发展一个完整的保险体系以抵抗巨灾风险,充分利用保险的资本放大功能,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促进民族保险业的发展、同时保障巨灾区域的经济发展。
同时,郭广昌委员分析说,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区在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等各方面有很大的差异性,同时,普通民众的保险意识又相对较低,所以一个全国统一的强制性的巨灾保险计划在现阶段并不适用。因此,建议针对不同巨灾区域的不同自然灾害建立差异化的保险体系。